1.采购条件
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委托,就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病虫害防治药品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3预算金额:47万元
2.4供货期限: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货,二个月内供货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有效期):自采购人收到货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产品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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