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配送企业服务质量,规范通过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采购配送业务。2024年8月,按照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和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医保办发〔2022〕117号),我局对开通赤峰地区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取消配送资格企业名单依法依规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根据考核结果,取消赤峰地区配送资格的企业为考核期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无采购订单及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5家药品配送企业和65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
三、申诉方式
上述取消配送资格的企业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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