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云医保〔2022]9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七批部分药品残缺规格集中带量采购的函》以及相关招标采购政策,制定《云南省第七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部分药品残缺规格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一、采购主体
全省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 药店 。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
三、采购目录及采购量
品种 序号 | 品种名称 | 规格 | 预采购量 (片/粒/袋/支) |
1 | ▲碘帕醇注射剂 | 50ml:18.5g(I) | 6369 |
2 | ▲头孢米诺注射剂 | 0.5g | 29558 |
3 | ▲甲泼尼龙口服常释剂型 | 4mg | 3792414 |
四、申报资格
符合以下申报要求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未提交的,将影响该企业所涉 药品 在云南省内的集中采购活动。
(一)申报企业资格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 代理 。
(二)申报品种资格
属于残缺规格采购目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2.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或《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并证明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的仿制药品;
4.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五、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11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申报 企业 的被授权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申报材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11:30;
(二)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4。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地点: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4。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参与本次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各章节。
八、严格落实《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开标日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参与申报。企业代表从外地到昆返昆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与现场申报。(参会人员需现场提供行程绿码、 健康 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行查验)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胡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57873、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01、609室
附件: 云南省第七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部分药品残缺规格带量采购文件.docx?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