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2-2)工作安排,按照集中带量采购程序,产生拟中选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附件:十六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
十六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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