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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品挂网采购(2023年第一批)药品价格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部分企业发起了第二轮申诉。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第二轮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本轮应答后,将做出申诉是否有效的最终判定。
一、被申诉情况查看
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
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进行查看。
二、网上申诉应答
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的内容右侧相应的【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查看申诉内容。
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
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
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
三、应答要求
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
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
四、应答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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