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 药品 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 企业 申报的相关信息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2年9月9日-9月13日
二、质疑方式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9月13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产品日常信息变更和联动全国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公示期内无异议将直接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二)通过平台直接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需登录吉林省药品分类 采购 系统进入基础数据库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日常变更事项,请相关企业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修改并保存后可在每月的1日-10日重新提交。
(三)如企业已申报吉林省九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企业联动全国最低价和两票制界定但未进行公示的,请相关企业关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我中心近期将公示其他申报吉林省九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企业联动全国最低价和两票制界定结果。
三、联系电话
0431-81866909、81866937、81866938
因疫情防控需要,相关资料需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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