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XY-202408-ZCFW1134
项目名称: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1)本项目以单价报价,合同期内按照供应商所报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2)中药配方颗粒参照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由生产厂家直接配送,执行一票制。
(3)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本次成交价高于集采平台价格,按集采平台价格执行。成交价低于集采平台价格,按本次成交价格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一年、交货期:收到医院采购计划后七天内送达,临时紧急药品48小内送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 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GMP及相关附录要求,供应商所投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鄂药监发〔2021〕25 号)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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