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北地区中选药品、备选药品必须申报,申报药品规格、包装需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范围内。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河北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并按我省政策挂网。
二、申报内容
未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申报资质、全国最低价格;已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格。
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资质,进入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项目申报价格。
三、申报时间
相关 药品 生产 企业 于2022年10月12日至16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附件 :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备供应)清单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 采购 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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