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及采购任务量挂网的函》、《关于做好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中选药品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采购周期自2022年12月1日起,原则上为2年,必要时延长1年。如需延长采购周期,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1。
二、停止交易目录
挂网交易目录对应的原同厂同品规药品,将在目录内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须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四、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中选目录和备供情况表中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企业名称、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在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充完善。
五、交易系统账号领取
(一)已有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账号的企业,延用原有的交易账号。
(二)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按照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账号办理须知》申领账号。
(三)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应按照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云南省 药品 及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账号找回及密码重置办理须知》重置密码。
六、采购协议
医疗机构、生产 企业 、配送企业于2022年11月23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 采购 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七、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中选生产企业可自主选定不超过3家(含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请企业于2022年11月23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公告方式发布。
联系方式:0871-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59625
附件1. 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 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