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头孢拉定补充采购工作的公告》和《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2-1)要求和工作安排,11月3日至11月7日对拟中选结果进行了公示。经企业申投诉、调查取证、专家论证、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头孢拉定补充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1)和中选供应清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头孢拉定补充采购中选结果
2.头孢拉定补充采购中选供应清单
十三省(区、市、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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