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我省 药品 集中 采购 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对同意提前联动2021年10月31日之后全国最低价的药品,以及未按要求填报全国最低价且同意按规定降价的低价药品等,拟做下调在线交易价格处理,具体产品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
附 件 : 拟下调在线交易价格产品目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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