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部分集采中选 药品 采购协议期满并完成约定采购量,根据药品集采文件对中选药品采购周期的要求,对于采购周期为2—3年的品种,市药事所将与相关中选 企业 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续签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本次协议期为1年。
医疗机构在带量 采购 中标药品采购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以及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执行。
附件: 部分集采中选药品续签信息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年11月23日
文章推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排球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导向牌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临沂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名片盒/本/夹/册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