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限价增补(五)挂网工作的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挂网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企业申诉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新冠病毒检测机构遵照执行。如对挂网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75636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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