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决策部署,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现就我省执行京津冀3 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参加京津冀3 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
京津冀3 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2年12月15日。
三、采购周期
周期为1年,采购协议一年一签。
四、挂网价格
(一)中选产品。
按京津冀3 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
(二)非中选产品。
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销售价格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
五、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要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和组织保障等工作,医保支付政策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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