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岛理工大学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XZ2219278
采 购 人:青岛理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评标报告
一.项目简介:
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理工大学的委托,遵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青岛理工大学药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采购,本项目分为三个包。
二.采购过程简介:
本次采购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购买标书截止日期内共有3家供应商购买了磋商文件。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分别是:
1.上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2.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市胶南医药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00,在采购人的监督下,本次采购项目按时开标。
三. 评审情况
1、评标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王玉清 | 青岛市老年病医院 | 高工 |
|
丁士富 | 青岛市市立医院 | 高工 |
|
姜法星 | 青岛理工大学 | / | 采购人 |
本项目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采购单位1人。
2、资格审核情况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2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
2.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
2.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供货前提供生产厂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的承诺)。
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审核结果:经磋商小组一致审核,均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3、符合性检查情况
审核结果: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4.1客观性原则: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4.2统一性原则: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4.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审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保密性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4.5综合性原则: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5、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中标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5.1评分标准及分值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成交供应商数量: 每包1名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且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 | ||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供货前提供生产厂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的承诺)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采购诚信承诺书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符合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1款规定 | ||||
2.1.2 | 符合性审查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款规定 | ||||
响应文件装订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争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款规定 |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款规定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1(1) | 响应报价 | 40 | 响应报价以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网公布药品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按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挂网价。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下浮百分比最高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40。 | ||
2.2.1(2) | 业绩情况 | 10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此项以单项合同年供货金额为准。 50万元≤年供货金额<200万元,每项1分;年供货金额≥200万元,每项2分,累积最多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业务结算凭证,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
2.2.2 | 技术 部分 (50) | 服务方案 | 8 | 1.针对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投包)的配送市场情况,配送服务方案周全、细致,得2分; 2.针对本项目,具有完整、可行性高的服务体系及措施、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得2分; 3.供应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措施完善、合理,得2分; 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相关承诺,得2分。 以上内容有不足之处或瑕疵或描述不清晰的,每有一项由专家酌情扣1分,扣完为止。 | |
企业配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情况 | 16 | 1.企业获批的药库使用总面积情况:得 1-4分(提供相关证名文件,如药库房产证明、实景图片等)。 2.企业配套冷库的相关情况:1-4分(提供配套冷库的设备配置、面积、实景图片等) 3.运输及冷链设备情况:配备的配送专用货车及专用冷藏车数量、车辆状况等方面,1-4分。 4.经营企业的规章制度及管理体系有关制度和相关资料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资料是否科学、合理、完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分,1-4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6 | 对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实施标准、保障体系、临期药品退换服务、响应时间、技术力量等内容进行评价比较: 1. 对本项目(所投包)有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实施计划,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临期药品退换服务承诺体系健全,具备本地化服务方案,具备人员培训方案,响应时间迅速,得16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整,服务保证体系不够健全,缺少人员培训计划或故障维修方案,未对响应时间做出承诺保证或响应时间较长,得10分; 3.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内容较差,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响应时间迟缓,可能导致耽误现场使用情形,得6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售后服务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0分。 | |||
服务经验 | 6 | 1.对本项目(所投包)实际情况了解充分,着重分析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得3分; 2.服务承诺条款详细完善,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可实施性强,得3分。 以上内容有不足之处或瑕疵或描述不清晰的,每有一项由专家酌情扣1分,扣完为止。 | |||
应急预案 | 4 | 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具有可实施性的,得4分;内容不全,实施性不具体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四、 评标结果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评标定标办法,经磋商专家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次成交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青岛理工大学药品采购项目
A1包成交人:青岛市胶南医药有限公司
最终价格:下浮比例1%。
A2包成交人: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价格:下浮比例1%。
A3包成交人:上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最终价格:下浮比例1%。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
采 购 人:青岛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全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