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限价增补(四)挂网工作”的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挂网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企业申诉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新冠病毒检测机构遵照执行。
如对挂网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 87220728
附件:
1.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限价增补(四)挂网结果
2.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2日
附件一: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限价增补(四)挂网结果
附件二: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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