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8】67号)、温岭市《医疗卫生服务共同建设实施方案》(温市委办法【2018】24号)等文件精神,医共体实现统一账户、统一药品目录 、统一采购,控制医院药品费用,提高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经研究决定对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部分采购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调整。欢迎各药品生产企业踊跃参加。
一、药品遴选原则:
1. 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规格;
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 采购平台正常交易的医保目录内品种。
二、生产企业申报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廉洁购销协议书;
3. 药品目录。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医保支付价;
2. 同一企业的同一品种只能委托一个法人授权代表;
3. 企业资料需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
1.资料提交时间 : 202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逾期不受理。
2. 邮箱:tzszxyjhyyygt@163.com
3. 地址 :温岭市泽国镇商城大道350号
4. 联系电话:
药剂科: 0576-89664235(正常工作时间)
纪检监察:0576-89664811(正常工作时间)
五、因疫情防控,申报资料不接受现场投递。
附件:1.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药品目录.xls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3. 廉洁购销协议书.doc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
2022.8.16
普通附件: |
1. 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药品目录.xls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3. 廉洁购销协议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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