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制定了《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邮箱:zjyxcgzx@163.com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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